★若無法感受到<自己的部分>,
那麼也無法感受到<對方的部分>。
★無法感受到<自己>的人是死人。
★不瞭解<自己>的人是死人。
★要體會並感受<自己的部分>,
也才能感受並體會<對方的部分>。
★假如<自己>感受過喜悅,
才會明白:「原來對方也感到喜悅啊!」
★<自己>要體會並感受過很多,
才會明白「許多人所經歷和感受的部分」。
★不瞭解<自己>的人也不會瞭解<別人>。
★要多學習關於<自己>的部分,
也才會學習到很多關於<別人>的部分。
★瞭解<自己>的人也會很瞭解<別人>。
★<自己>要承受過痛苦並經歷過辛苦,
才能瞭解「承受痛苦的人」。
★只有<做過的人>才會瞭解<做過的人>。
★<透視自己>就是<透視對方>。
★在自己體會並瞭解之前,不會知道其他人是怎麼做的。
★愛也是要由<自己>感受,
那時才會感受到「對方愛自己」。
★即使兩人相愛,
也還是會有一人很快就感受到「對方的愛」,
另一人比較晚才感受到「對方的愛」。
這是因為<自己>要感受到愛,
才能感受到<對方付出的愛>,
所以<自己感受到愛的人>也會很快就感受到「對方的愛」,
<自己無法感受到愛的人>也會比較晚感受到「對方的愛」。
★首先要體會<自己>,然後要體會<別人>。
★對<自己>無知,也會對<別人>無知。
★<自己>不瞭解,因此以為<別人>也不瞭解。
★<自己>瞭解,因此以為<別人>也瞭解。
★人們以為<別人>也跟<自己>一樣。
★人們會和「跟自己相似的人」往來。
★要瞭解自己,要造就自己。
★有「自己體會而瞭解的階段」,
也有「要有人教導才能瞭解的階段」。
★即使生活在相同的環境中,
有人付出愛而喜悅地生活,也有人生活在不平不滿中。
這是因為只會享受到瞭解自己的程度、造就自己的程度。
★<自己本身>就是「學習的書」、「資料」、「資本」、
是「老師」、是「人生導師」、是「總教練」、
是「造就自己的技術者」、是「選手」、是「主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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